趙明福的死,與多疑的因
還有很多人對趙明福的死因保持疑問,特別是他的死因和死狀。雖說警方和驗屍廳還在繼續調查中,也意味著所有無證據的推測和指證在法律途徑上是屬於妨礙司法公正,但絲毫沒有減弱人們對趙明福死因的推敲,多得如此,趙明福也榮登了城內熱門話題排行榜之上了。
他們開始懷疑趙明福被發現卧屍的地方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或是懷疑第一案發現場早已被動過手腳了,也有人懷疑趙並不是墜樓而死的。他們認為案發現場裡的趙,和一般墜樓跳樓事件中的死者不同,是根據流下的血的量來肯定。解釋和推理上的不同,案件也有不同的去向。但疑問也存在著,被扯破的褲子。趙的褲子明顯被甚麼扯破,留下明顯可見的內褲,又是甚麼造成的。再說,跳樓都得在天台,原來是普遍市民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哎。
也有人從自由落體開始計算,從牛頓的第二定律。我也試過,挺好玩的說。但實際上,要解決此案並不是計算墜樓所須的時間或速度,而是計算衝擊力所帶來的傷害。再說,整個定律是不需預測或推算趙本身的重量的。在地心引力下,不同重量的物體從同個高度墜樓下來所須的時間是同樣的,這意味著保齡球和兵乓球都是同一時間墜下的。不過,墜落的時間會因風阻力而形成距離。從各種計算來說跳樓也好墜樓也好,科學解釋幾乎都說是死定的,但一般而言,粉身碎骨這成語不適合用於墜樓死者。
也有移動屍體的理論出現。但這理論也有可解釋的方式。喜歡看CSI的喜歡看洗冤錄的人都知道,人死後會出現屍斑。屍斑呈現的位置表示了死者死時死後的肢勢,若是趙的案件,趙的胸前也一定會有明顯的屍斑。但若屍體曾經移動,那麼屍斑出現的位置又會不同。最後也要考慮到天時的問題,馬來西亞的天氣可算是炎熱的,至少有35度。那足以影響驗屍官判斷死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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