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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自由論言論自由

29/04/2009 俊少 Comments off

如果官方告訴你言論自由沒有被壓迫你先別咋舌,如果國際組織告訴你言論自由被重重地壓迫你先別點頭認同。因為從來言論自由沒有被壓迫,只是言論責任擴大了。

聽說新聞、文化、藝術及通訊部部長萊士雅丁邀請了50名部落格進餐與互相溝通,很可惜我不邀請名單內。也聽說了一些反國陣的,反政府的部落格沒被邀請,而且他們也顯得很不在乎,因為他們知道他們沒有被邀請的可能和他們知道進餐與溝通的真正意義。那我在乎嗎?我當然會在乎!我把新聞、文化、藝術及通訊部部長萊士雅丁這類的行動,形容成:與部落客的第一類接觸。

零類接觸是遠距離的observation。那是當部落格開始風靡一時,當政治評論出現在部落格上時。當時的政府就是採取零類接觸,因為那時正是部落格的開發期也是平穩的安定期。當一切都被視為危機‘零’時,政府可以蠻不在乎的。然後出現了轉變,從開發期成為成熟期。當評論越接近事實時,當政治評論泛濫與激烈時,一切就會變成在他們眼中的:科技被濫用而需管制。這就是第一類接觸,近距離的調查。第二類接觸,利用互聯網進行通信的接觸。利用部落格、聊天工具或電子郵件的接觸。第三類接觸,近身距離的接觸。一人對一人的對話,或是一人對百人的對話。至於第四、第五類接觸,那是比較近乎信息接受與處理。

所以萊士雅丁在幹甚麼?他在和那些忠於政府、樂見政府政策、保持永遠樂觀態度的50名部落客商討一個策划。萊士雅丁要從這些部落客身上學習,如何設立最有效的機制去管制這些反國陣反政府的部落客。那是他管理繁亂互聯網的一大理想。卻怎麼也實在。他們愛把互聯網標榜成“虛擬的世界”,可笑極了。在互聯網上的毀謗、偷竊、盜用、勒索、威脅等的罪名是再實在不過的事。你可以在互聯網上詆毀別人的人格、或侮辱了別人的名譽,但一切都有法律的追究權。我們不能用“虛擬的世界”作為逃脫罪名的利用,所謂的言論自由,也就是建築在言論責任之上。

我發現了一點。馬來西亞內有很多人會在互聯網上匿名,而匿名後都能暢所欲言把平生不敢所的事都一一說出來。那是怎麼樣的心態?那就像是自我安慰吧?在這麼大的網絡空間裡,沒有認識你我的人。然後尋求自我的解放和宣泄。啊,人們都把網絡空間想像成泄憤的空間嗎?對,人生充滿了不公平,人總是要忍聲吞氣,因為自己是軟弱的,世界沒有英雄的打救……是多麼天真爛漫的想法。匿名也只不過是你要選擇當一個人,還是要當空氣。匿名是為了保護自己嗎?是。匿名是為了自己。因為自己是知道的,你不能揭發你上司如何欺凌下屬後,還覺得一切能安然無恙的度過,自己還能待在這裡。如果上司能脫罪的話,自己一定是第一個受罪的人。

誰能料到匿名原來比提供個人資料更不安全?匿名者能被追蹤,通過Proxy Server、IP Address的就能查到文章從哪個國家、哪個地區、哪個服務器、哪個電腦發的。別說匿名就能避免言論責任了,那是因為你很天真而已。每個人都得為自己所說的負責,當你說你喜歡她要和她結婚時也一樣,你就必須愛她娶她。那也是責任的一種。我的朋友啊!我所認識的部落客們啊!萊士雅丁想要設立機制管理我們呢!但是我們需要擔心甚麼?只要我們每一個人都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任,那麼言論自由就沒有被壓縮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