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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29/10/2008

談說今馬-內安法令和平請願聚會,釋放無罪的扣留者

29/10/2008 俊少 1 comment

就在下午4點時,我剛好從金河廣場回來,打開了我的e-mail收件箱,看到今天一位網友的留言。他/她的網名是sanjiun,其實這位朋友之前就給我留了個言,我還沉思了很久,都想不到要怎麼回答他/她的話。不過他/她又再次留言給我,不過這次卻是尋求幫忙而已。以下,是他/她的留言:

您好!
我是 RPK 的支持者。
最近幾個星期, 我都參與了在 AMCORP MALL 前草場舉行的“反內安惡法與聲援柏特拉的聚會”。
我發現一個很奇怪的現象:大多數參與的人,都是從英語為媒介的部落格那裡獲知消息。 而且,大多數的人,都是在英語部落格“混”的人。。。
我到過很多中文部落格和論壇,發現大家對廢除內安法令有很強烈的意願,也都很同情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的無辜人士和家人。。。 卻很少人願意“挺身而出”,參與這類的活動。似乎,大家都不知道這類活動的存在。
当我发函邀请一些网友时,很多人都说“害怕被ISA”,“害怕警察”。。。这些回应,让我觉得很失望。 大家嘴里说反对,其实没有人敢站出来。
其实,这个活动已经进入了第三个星期。。。人数一个星期,比一个星期多。 民联议员们也纷纷到场支持。 YB 刘永山说,这个活动,是民联政府批准的。他保证, 绝对不会有警察干预。 事实也证明,这三个星期以来,警察连影子也不见。
我希望,以您在中文部落格的影响力,在这个圈子呼吁/宣传一下这个活动,让更多人可以参与。这个活动并不只局限于英语部落格的圈子。
关于这个活动的详情和报道,可以到我的部落格看看。
我希望大家可以踊跃参与,不要只是说说而已。
RPK 为人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只是每个星期到场点点蜡烛而已。相比之下,是微不足道的。不过,对于 RPK 和兴权会的家人来说,我们的到场,就是给他们最大的精神支持。好让他们可以继续为在KAMUNTING里面的家人努力。而玛丽娜每一次到场,都非常感动,说我们大家对他们而言,就像是一家人一样。当她把我们每一次聚会的详情告知 RPK 时,他都感动不已。
聚会详情:
地点:PJ AMCORP MALL 前大操场
时间:每个星期日,晚上8点 (历时大概1小时左右)
请记得带上红色/黄色的蜡烛。
现场也有售卖T-SHIRT (RM 20)。
另外,11月7日是拉惹柏特拉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判决日,请大家(如果有时间),到沙亚南法庭支持。如果法官批准,就代表 RPK 可以离开KAMUNTING 那个鬼地方,等待公平的审讯。
谢谢!

这里就是网友sanjiun的部落格,反内安恶法的聚会
首先我要声明下,我在中文部落格的影响力可算是微不足道,看这里有多空虚就知道了。但是也要谢谢sanjiun的抬举了。

首先呢我来讲讲,为什么中文部落格对于这样的聚会表现冷淡?第一、我个人认为中文部落客中,写、说、讲、谈政治的部落客的数目比较少,而且很一般他们的政治态度是绝对中立的。再说现在写政治部落格的,大多数都是一些某某党的党员。这些党员的做法是很谨慎的,如果党没有明确的指示,他们大概可以继续保守下去。

其实也不必太过介意啦!这些中文部落格、论坛,一般都是说了就算。真正去行动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就像sanjiun所说的,他/她所邀请的网友都因为害怕权贵、律法而退缩,就是生不入官府的怕死一族。但是我个人还挺支持这样的集会,和平的请愿聚会。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的立场很确定的。我仍然会支持内安法令,但是条件就是内安法令要做到改革。如果不改革,那我就会改,我改我的立场。我反对内安法令。是很简单的观念。

不過我也要強調幾點。第一是,法律是死的,人是生活的。sanjiun在之前的留言說到:

內安法令還有一個壞處:那就是讓當權者濫用,鏟除異己。
不管將來,當權者是誰;有多麼清廉。
內安法令始終是一個誘惑,讓當權者濫用。
套一句 Hishamuddin Rais 上個星期天在"反內安惡法聚會"上說的話:"不管是你有沒有做錯,又或者只是單純的討厭你穿的內褲。。。"
內安法令根本不需要理由。

現在你們都說要廢除內安法令、反內安惡法,不過我再說一次,內安法令是死的,不過沿用內安法令的人是活的。郭素沁無理被逮捕,所以主謀是內安法令咯?鐘立薇被抓,主犯也是內安法令咯?報社記者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也是內安法令的錯?這說法不對嘛。但是,就是因為至今為止沒有一個人必須為了以上這些人被逮捕的事而負上任何責任,所以內安法令必須承受一切?

或許sanjiun說得沒錯。不管將來當權者是誰;有多麼清廉。只要內安法令一天還存在,它始終是一個誘惑,讓當權者濫用。不過整句話卻很矛盾。你會害怕一個律法被濫用,所以就要廢除。如果要用這個道理的話,那麼現在的法律有多少是必須盡早廢除,以免被濫用?內安法令會不會被濫用,是對與錯的問題。也就是沿用此法令者,所做的(行為,行動)究竟是對的,還是錯的。我要說的就只有這裡。

最後,我鼓勵所有提倡改革的人,提倡民主主義的各位,參加這場和平的請願聚會。但是記住了,是和平的請願聚會。沒有拉布條,沒有抗議字眼的板塊。大家盡量和善點,但是最重要記得是帶上個紅色或黃色的蜡燭。

聚會詳情:
地點:PJ AMCORP MALL 前大操場
時間:每個星期日,晚上8點 (歷時大概1小時左右)
請記得帶上紅色/黃色的蜡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