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Archive for 22/10/2008

談說今馬-從新出發之內安法令

22/10/2008 俊少 Comments off

最近鬧得火紅火熱的話題而我也沒甚麼興趣去留意的,應該是《內安法令》這回事吧?一般來說,關聯到《內安法令》的新聞文章都是用‘廢除’與‘檢討’的字眼而已。主張‘廢除’的應該是比較多吧?就是因為最近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的人數多了(其實本來就很多了),再來逮捕行動都是比較光明正大的,所以民眾都有目共睹。再來是警官對於被逮捕的解釋也有點讓人匪夷所思了。最後還有受害者現身說法,民眾聽了渾身震,民主主義還不趁機會大作文章嗎?當然還有‘檢討’派,他們是認知與清楚《內安法令》的真正存在價值的一方,並且希望能雙贏,就是既能讓《內安法令》繼續運行,又能安撫‘廢除’派。因為如果《內安法令》被廢除,他們手上無數的扣留者就能從獲自由。至少是在新的‘反恐法令’擬定前……

就在事情還會繼續鬧哄哄的時候,他PoliBug :: 波力拔克: 內安法令罪該萬死?的文章的出現,多少激起了我的奮鬥。我,俊少!在此接受了這個挑戰!(啊,好像太過激動了)難道除了‘廢除’與‘檢討’就沒有辦法解決問題了嗎?大概吧?這項法令本來就受到法律與憲法的保護與支持,要進行修訂,從新擬定大概是很花時間費力氣的。

我個人的提案是:

  • 成立ISA委員會

打從一開始,《內安法令》的目前是對付馬共,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內安法令》運用的方式也越來越多。我還不會說是甚麼,因為那些老破牙的歷史書我也還未讀完。不過我們先來談談成立ISA委員會的事。
成立ISA委員會的目的
ISA委員會的成立最主要的是停止內政部等的政府組織,繼續擁有、干涉、以及無條件地使用《內安法令》。為何要如此?

  • 能繼續堅持《內安法令》的立場,就是反恐。
  • 停止《內安法令》的濫用,就是為了防止政治陰謀,或利用《內安法令》以得到任何性質的利益。

疑問來了,如果政府組織沒有《內安法令》的掌控權,那麼又如何使用《內安法令》的權力?這裡就解釋ISA委員會的作用吧!

  • 審查與批准《內安法令》的使用權。
  • 在審訊期間確保扣留者的基本人權。
  • 把扣留者帶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審判。

ISA委員會的權力也謹此而已。內政部仍然擁有最大的權力,一切行動依舊如常,除了在新的《內安法令》下,內政部必須曏ISA委員會申請逮捕令。以上,是我的提案。

我不是甚麼聰明人,對於法律也不清楚。這個提案一定會有很多缺陷,是因為我不是學者,更不是甚麼政客,在考慮事情、對策時免不了會拐個大彎,轉彎抹角。到底它的可不可行,它的結構有多穩?有多弱?這我是完全不懂,但是我想說的是,至少我會願意去想,接下來的,只有一個願意做的人而已……